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欢迎光临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电话:13559163829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0591-86395986

手机:18065009525(24小时应急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网址:www.fjzczx.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130号大榕树文化创意园5号楼5层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于2019年12月20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铁岭工业集中区二期7号路8号,是一家从事精密光学元件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09日,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西村(闽侯县森联工艺品厂)厂房二,是一家从事家具生产的企业。本项目为年生产加工实木家具30套,由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租用闽侯县森联工艺品厂厂房,其厂房性质为工业厂房。房屋建筑面积4521.7m2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艺达欧特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华军        电话:136352856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深圳华津时代源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边水域闽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根据福州市监测站网站发布的《2018年11月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闽侯竹岐断面现状水质符合《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68t/d,即504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近期由农户清掏外运,远期由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竹岐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12月和1-12月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显示,2018年1-12月,福州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2.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33。在福建省城市中排名第六。闽侯县达标天数比例在97.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20。由此可知,福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闽侯县属于达标区域。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号喷漆系统(喷漆、烘干、调色)废气经“水帘喷漆+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1#)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相应比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2号喷漆系统(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喷漆+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2#)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相应比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

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水浴除尘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评价单位于2019年12月2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可知,本项目北侧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现状值均符3类标准。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打孔机、推台锯、空压机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设置隔振电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1)一般生产固废

木材加工边角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而后外售;木屑、打磨粉尘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生产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

①废漆渣专门容器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②活性炭约每季度更换一次,废活性炭棉应用专门容器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③废油漆桶按危废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25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经上述妥善处置后,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实木家具制造,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所使用的生产加工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的限制和淘汰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且本项目于2019年11月22日通过了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祥见附件2).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西村,租用闽侯县森联工艺品厂(厂房二),项目东面为316国道,其余三面森联工艺品厂,项目地点紧邻道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废水治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本项目环保投资15万,占总投资30万元的50%,则本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详见表1。

 

表1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时期 类别 项目 验收依据
  废水 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农户清掏堆肥;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竹岐乡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近期由农户清掏外运,远期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的标准限制 SS:400mg/L

石油类:30mg/L

废气 有组织 1号喷漆系统废气经“水帘喷漆+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引至15m排气筒1#排放。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部分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部分标准限值。 ①非甲烷总烃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9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

②二甲苯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6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

③乙酸乙酯: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mg/m3

④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速13.5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2号喷漆系统废气经“水帘喷漆+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引至15m排气筒2#排放。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部分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部分标准限值。
无组织 机加工废气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废气经水浴除尘设施处理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部分标准限值。 浓度限值:1.0mg/m3
噪声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项目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限值。 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

4类: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 厂家回收或由环卫工人清运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危险废物 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生活垃圾 收集容器、垃圾桶 /
环境风险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项目应按照《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工作
其他 完善现有环境管理及监测机构,按本评价提出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深圳华津时代之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