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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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8年04月25日 发布在:未分类, 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长乐市首占新区和谐路西侧、港东路北侧,项目西面及北面紧邻三汊港;西南侧隔规划路为首占1号小区;南侧规划为城区次干道港东路,东面规划为城区主干道和谐路;南侧隔规划道路为在建泰禾红誉小区、东南侧为在建中泰禾二期。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27层高层住宅、2栋32层高层住宅、2栋29层高层住宅、1栋39层高层住宅;建设8栋多层住宅,同时建设配套用房。采用现代化、低碳环保、节能的辅助配套服务设备;建设住宅小区配套道路、停车场、绿化、供配电、给排水、电梯、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14年5月13日以《龙芝▪嘉华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4]A07023号)给予备案,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4年4月26日委托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8月25日长乐市环境保护局以长环保[2014]121号文对《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龙芝嘉华房地产开发项目》做出审批意见。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13960995574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18065009525

固话:0591-86395986

、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整体基本与环评相符,无变动情况。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2个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分别位于南侧港东路和东侧的和谐路,最终纳入长乐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7#楼均预留油烟排烟竖井直通建筑顶层排放,柴油发电机位于7#楼地下一层,上层为架空层,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7#楼预留发电机尾气排烟竖井,直通主楼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负一层,上层为架空层,项目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布局合理,对于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减震控制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住户未入驻,无固废产生。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

1、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住宅楼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其中项目共设4座化粪池(3座容积为100m³,1座容积为50m³),总容积为350m³,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南侧港东路和东侧和谐路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监测期间,项目住宅楼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仅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项目废水性质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基本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2、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柴油发电机位于7#楼地下一层,上层为架空层,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7#楼预留发电机尾气排烟竖井,直通7#楼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负一层,上层为架空层,项目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布局合理,对于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减震控制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北侧边界和周边敏感点噪声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项目西侧、东侧边界监测点噪声值符合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即:昼间LAeq≤70dB(A),夜间LAeq≤55dB(A)。

 

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固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达到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要求。

 

福建省龙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