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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铜及制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大圣日用陶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拟在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鹏程大道9号投资建设“再生铜及制品生产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租赁福建开山机械有限公司坐落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鹏程大道9号内5、7、8已建成厂房110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10万吨铜制品。生产时间为300天,8小时单班制;员工人数约50人。其建设内容已获得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21]G090066号)的证明。本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主要进行电线电缆制造,一期项目主要利用废旧金属回收铜来生产10万吨铜金属半成品(铜杆和铜丝等)并作为二期生产电线、电缆等产品的原材料;二期主要是利用废旧金属回收铜生产5万吨铜金属半成品(铜杆和铜丝等),并利用一期、二期工程生产的铜杆和铜丝等作为原材料生产电线、电缆等铜制品。根据建设单位生产计划,一期项目作为二期电线电缆项目的前置条件先进行建设投产,待一期工程运行稳定后再开展二期的建设。因此本次环评仅针对一期工程年产10万吨铜金属半成品作为电线电缆制造的原材料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联系人:圣工 电话:13339236888
邮箱:6911254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 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水环境
(1)环境现状
根据引用《福建通海镍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年产13万吨铝合金棒及5万吨铝合金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2018年9月15日~9月16日对金溪的水环境监测数据,各地表水断面pH、CODMn、氨氮、石油类、六价铬、铅、铜、氟化物、镍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自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将乐县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因此,本工程环保措施正常运行时,各项废水可得到有效处置,对项目周边的水域环境影响很小。
大气环境
(1)环境现状
为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引用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0年度三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同时对项目区域环境进行监测,根据公报及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CO、O3、PM2.5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24小时均值(其中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水平;TSP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规定。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运营过程中颗粒物、SO2、NO2预测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预测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16297-1996)详见P244中的限值;二噁英预测浓度可达到日本《二噁英对策特别措施法》中的限值。通过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来看,评价区域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值均低于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符合环境功能的要求。
同时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后,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总体来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的预测结果值均未出现超标情况,说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声环境
(1)环境现状
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址区域环境噪声值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现状声环境质量较好。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在采取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总体来看,本项目建成后,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1)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炉渣、除尘灰、杂质、铜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置,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回原料处,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经统一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严格落实本报告要求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可基本实现零排放,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
(1)环境现状
项目区域内地下水各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可达《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2)环境影响
本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污水管网渗漏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根据现场踏勘的情况,该厂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污水管网为明管,减少了地下水渗漏的概率。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通过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正常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土壤环境
(1)环境现状
项目地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环境影响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及各种固体废物种类不多,数量较小。正常情况下,由于采取严格、有效的污染源控制措施和防渗措施,从地表水、地下水等途径进入其周围地区土体中的污染物甚少,且加上土壤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因而一般不会明显引起土壤组成、结构和功能的变化,不会导致土壤污染的形成和耕地功能的破坏,对生物生产、食物品质和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
环境风险
本项目处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所在地属非敏感区域,项目涉及的危险品甲苯、二甲苯、磷化剂和天然气,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发生事故概率很低,其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但一旦发生,还是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建设单位应有高度的风险意识,从工程上和管理上实行全面严格的防范施,作好事故预防,并制定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措施,防范于未然,作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项目选址符合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园区产业规划要求,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风险可控。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意见发表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6日至8月6日。
国投闽光(三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