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客运商业广场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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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客运商业广场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20年09月20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连江·客运商业广场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连江·客运商业广场开发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连江县城区沈海高速公路与丹凤东路交叉口东北角,属于新建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33173.44㎡,商场面积8063.75㎡;商业办公(LOFT、SOHO)面积14987.66㎡,物业管理用房109.53㎡,其他公共配套设施170.06㎡,地下室9842.44㎡。项目商业不设餐饮、KTV行业,不设置大型生鲜市场、干鲜果蔬市场。项目总投资为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4%。建设周期为2017年3月-2020年8月。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

项目2015年8月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连江·客运商业广场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0月13日连江县环境保护局以连环审表[2015]100号文对《连江·客运商业广场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聿肇        联系电话:13559408519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秦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于地块东侧设置有1个100m³的化粪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停留12h后排入项目东侧市政污水管网,后纳入连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功能为商业办公,不设餐饮业,废气主要是车辆进入地下室产生的尾气。项目地库采用机械通风,地下车库排风口设置在地面避开行人位置。

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地下一层,并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了隔声减震控制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人员入驻,暂无生活垃圾产生。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暂无人员入驻,无废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验收工况要求,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仅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项目废水性质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水水质基本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北侧噪声监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其中南侧丹凤东路边界噪声监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LAeq≤70dB(A),夜间LAeq≤55dB(A)。

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连江闽运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