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
SERVICE CATEGORIES联系我们

电话:0591-86395986
手机:18065009525(24小时应急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网址:www.fjzczx.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130号大榕树文化创意园5号楼5层
荣林机械农业耕作机械、农业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荣林机械农业耕作机械、农业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荣林机械农业耕作机械、农业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州荣林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旋耕机、割草机、撒肥机等农用耕作机械产品和配件。该企业于2018年6月自仓山区仓山镇湖边村工业区搬迁至晋安区宦溪镇,并于2018年9月投入生产,现有生产能力为农业耕作机械5万(套、件),汽车零部件2万(件),项目总投资5500万。福州荣林机械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荣林机械农业耕作机械、农业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建设内容已获得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1]A040159号)的备案证明。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荣林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总 电话:1385083803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邮箱:2557708812@qq.com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房已建好,不涉及施工期,不产生施工期污染,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4.2.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⒈水环境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⑴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55m3/d,即1965t/a。
根据项目区特点且本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则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宦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⑵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前处理工序产生的水洗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83.29t/a,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
⒉大气环境
本项目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盐酸雾1小时浓度贡献最大值分别为7.18E-03mg/m3、6.40E-06mg/m3、1.70E-06mg/m3、6.40E-06mg/m3、1.70E-05,占标率分别为0.8%、0.0%、0.0%、0.0% 、0.03%,占标率均小于1%,故本项目属于三级评价。本项目颗粒物、SO2、NOx预测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16297-1996)详见P244,氯化氢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⒊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昼间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综上,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⒋固体废物
本项目员工110人,本项目主要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生产固废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2)生产固废
下料、切割、冲压成型、车磨、铣过程会产生金属切削和激光切割边角料,根据业主提供资料该部分生产固废约26t/a,由回收公司分类回收再利用。
(3)危险废物
①废槽渣
本项目前处理工序(脱脂槽、磷化槽、表调槽)产废周期为2次/月,一次约0.01t,年工作300d,即脱脂、磷化、表调工序会产生少量废渣量约0.2t/a。废槽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HW17危废代码:336-064-17),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②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960t/a,大约产生1%湿污泥(含水率约95%),即湿污泥产生量约9.6t/a,湿污泥采用压滤机进行干化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约60%,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约1.2t/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HW17危废代码:336-064-17),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③废活性炭
本项目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拟经经密闭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活性炭更换频率根据实际吸附量及污染物产排浓度、活性炭装置等确定,更换由活性炭厂家负责实施。按1t活性炭吸附0.3t废气计算,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气量为0.012t/a,吸附率为70%,吸附废气量为0.004t/a。则每年产生的废活性炭的量约为0.04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的危险废物,类别为HW06废有机溶剂及含有机溶剂的废物(900-406-06),由相关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④废机油
本项目废机油/废切削液产生量约为0.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机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应用专门容器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⑤废包装物
项目废包装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HW49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该类废包装物产生量约为0.3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⑥废石英砂
污水处理设施涉及用石英砂吸附会产生废石英砂,废石英砂产量为0.01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石英砂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应用专门容器收集后临时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农用耕作机械和农用机械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工信备[2021]A040159号)的备案证明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村绿色工业区兴嘉园3号,项目东侧紧邻园区道路,东侧为工业集中区道路,北侧为茶花有限公司空地,西侧20m为福建省顺程废旧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南侧为伟恒德制衣有限公司。
根据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局(建字第350101201810213号)和土地证(榕国用(2015)第34728582656)。本项目用地性质规划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约为5500万元,占总投资260万元)的4.72%,则本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详见报告表。
七、总结论
本项目在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宦溪村绿色工业区兴嘉园3号,租赁现有厂房,形成年产农业耕作机械5万(套、件),汽车零部件2万(件)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建设单位在在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与监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9MU3KSJQuxss5ZeCkGsg
提取码:fr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