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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是一家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年产一次性塑料杯、塑料餐盒、塑料碗600吨。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厂房建筑面积6495.18m2。。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2020]A060458号)的批复(见附件)。本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生产职工20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河兴 电话:1350697972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边水域龙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Ⅴ类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水域关溪的水环境质量现状,关溪排入龙江。根据福州市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显示的福清市环境质量月报(2019年11月),9条省控断面小流域均未出现劣V类,项目所处龙江水质达到IV类,符合执行的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本项目所处“大斜龙江桥断面至龙江入海口”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V水质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福清市融元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福清市空气质量月报(2020年9月),福清市区2020年9月份空气环境中SO2、NO2、PM10和PM2.5均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和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NO2、PM10、PM2.5、CO和O3浓度分别上升了0.003mg/m3、0.001mg/m3、0.001mg/m3、0.1mg/m3和0.015mg/m3,SO2浓度下降了0.001mg/m3。
福清市2020年9月综合质量指数为2.75。监测统计结果表明,达到一级的天数为12天,达到二级的天数为16天,超标2天,其首要污染物为臭氧(O3)。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拉片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UV光解处理处置后,引15m高排气筒(1#)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
未被收集的集气罩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浓度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评价单位于2020年12月15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可知,本项目南侧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余厂界符合3类标准,因此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破碎机、拌料机、片裁机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设置隔振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1)一般生产固废
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油墨空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经上述妥善处置后,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加工制造,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所使用的生产加工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的限制和淘汰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且本项目于2020年12月11日通过了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祥见附件2)。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大埔村,不动产权证书(见附件5),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北侧为福建省翔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福建省翔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清华路,隔清华路为福强华顺工业园,项目地点紧邻道路,交通便利。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废水治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本项目环保投资16万,占总投资50万元的32%.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