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000M3/h空气分离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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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000M3/h空气分离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于2019年08月24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000M3/h空气分离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000M3/h空气分离产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大祉村,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1582 m2,总建筑面积14586 m2,绿化用地面积3699 m2,道路用地面积2640 m2。项目新增一套能力为22000Nm3/h空分装置,生产工业用氧、氮、氩气体,以及液氧、液氮、液氩产品。项目建设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2013年1月12日;2013年2月进入试生产,项目于2014年12月因鑫海钢铁厂破产停止生产,后因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鑫海钢铁厂重新运营,项目于2019年1月恢复生产,并对设备进行调试。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

项目于2012年2月委托石狮市阳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000M3/h空气分离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3月26日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以长环评[2012]45号文对《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000M3/h空气分离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总      电话:13706997024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秦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区东侧首址溪;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西北侧化粪池中(容积为6m³),经停留12h后,全部无偿供给周边农民浇灌,不外排。

2、废气: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尾气主要为中压塔污氮,为回收冷量其大部分污氮通过空气精馏系统主换热器换热后排放,少部分污氮通过分子筛再生加热器排放其成分氮含量为96~98%,并含有2~4%的氧、氩等气体。

项目尾气经管道收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入高空。

3、噪声: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在进气口安装有吸音棉、隔音板等降噪措施;项目噪声经墙体、距离和降噪措施衰减,降低了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更换的分子筛吸附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空气纯化器中填充的分子筛吸附剂主要成分为氧化铝球和混合吸附剂。分子筛的使用寿命为十年,项目运营至今暂未更换,待10年后作为一般固废(无毒无害),由供货商回收或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项目尾气主要是纯度未达到99%的氮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中无相应监测因子,尾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噪声:

(1)声环境质量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侧、北侧村庄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2)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西、北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福建鑫和联众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