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冰锋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服装及配饰150万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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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冰锋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服装及配饰150万件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于2021年08月06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建冰锋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服装及配饰150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福建冰锋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生产服装及配饰15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通路82号C区3栋2楼,是一家从事服饰制造公司,生产服装及配饰150万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厂房建筑面积3724m2。。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2021]A080358号)的批复(见附件)。本项目年工作日345天,每天两班制,每班10小时。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生产职工25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冰锋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津雨 电话:18335978635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主要水系为乌龙江(闽江南港),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20年1-2月)》。2019年1月~2月,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类~Ⅲ类比例为94.4%,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比例为59.4%,同比提高16.7个百分点。各类水质具体比例如下:Ⅰ类占6.3%,Ⅱ类占53.1%,Ⅲ类占35.0%,Ⅳ类占3.5%,Ⅴ类占2.1%,无劣Ⅴ类。12条主要河流中,闽江、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等9条河流水质为优,九龙江和木兰溪2条河流水质为良好,龙江水质为轻度污染。143个评价断面中,连城黄坊、南靖洪濑汤坑桥、南靖安后、长泰洛宾、河口、三江口、福清倪浦桥和福清海口桥等8个断面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等。本项目乌龙江为闽江支流,项目乌龙江水环境质量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乌龙江水环境质量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青口污水处理厂。洗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糊,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据县环境监测站公益性常规监测数据统计,2021年03月份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达到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
闽侯县2021年03月份县城空气质量SO2、NO2、PM10、CO、O3、PM2.5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24小时均值(其中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水平。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印花烘干废气,印花、烘干产生的废气有集气罩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自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标准限值。未被收集的集气罩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浓度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评价单位于2021年7月28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绷网机、空压机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设置隔振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1)一般生产固废
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包括废胶水桶、废油墨空桶、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菲林片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175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经上述妥善处置后,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结论
本项目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祥通路82号C区,租用厂房面积3724m2,形成年加工生产服装及配饰150万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能与周边环境相容。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等造成一定的影响,经采取综合性、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经预测分析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