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艺博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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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艺博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建设项目

发表于2022年01月01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州闽艺博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闽艺博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闽艺博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闽艺博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东岭路1号3号厂房第一层
建设地点经纬度:N26°9′16.47″,E119°9′36.13″
建设规模:租用厂房面积1360m2作为生产区,形成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建设项目。
生产规模:年产10万件铁制工艺品
总投资:总投资12.5万元,环保投资6万,占总投资12.5万元的48%
劳动定员:生产职工10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300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闽艺博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华杰 联系电话:1370501234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1)项目污水排放可行性分析
与市政管网的衔接性:
本项目属于该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内。且根据现场调查,目前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已完善,项目污水可接入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厂处理能力可行性分析:
福州闽侯城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建成总处理规模为3万m³/d,远期规划规模11万m³/d。其中一期用地面积26.14亩,日处理规模1.5万t。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08年12月建成,2009年1月投入运行。其二期扩建工程位于一期东南侧,用地面积23.33亩,日处理规模1.5万t。目前二期工程已经投入试运营,一期工程已经满负荷运行,二期工程平均日处理量为0.9万t/d,故有剩余处理规模约0.6万t/d。本项目建成后增加污水产生量为0.64t/d,仅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0.011%,在福州闽侯城区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规模的处理负荷承受范围之内,不会造成明显的负荷冲击。
水质接入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的废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详见表4.1-2。
表4.1-2 项目污水排放指标与标准指标对比表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5 NH3-N SS
生活污水排放指标 280 140 35 140
GB8978-1996三级指标 500 300 45 400
综上分析,项目排放的污水在福州闽侯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从本项目建设与周边配套市政污水管网衔接性,污水处理厂对项目污水接纳可行性(水质、水量)等方面分析,本项目污水接入福州闽侯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可行。
(2)废水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对项目区水环境影响小。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1)有组织废气
本工程有组织废气包括喷漆废气P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有关规定,对废气排放气体中的各有组织的污染物进行估算,关心点的坐标见表4.2-1,估算模式选用参数见表4.2-2,点源计算参数见表4.2-3,采用AERSCREEN筛选模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4.2-4、4.2-5,根据计算结果对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进行划分。
表4.2-1关心点坐标
敏感点保护目标 X(m) Y(m) 地面高程(m)
南山村 701 824 8.52
表4.2-2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20万
最高环境温度/℃ 45
最低环境温度/℃ -5
土地利用类型 落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中等湿度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否
地形数据分辨率 / m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是 否
岸线距离 / km /
岸线方向/° /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的废气汇总情况及预测参数,详见表4.2-3、4.2-4。
表4.2-3点源计算参数一览表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排气筒高度/m 排气筒内径/m 烟气流速/(m/s) 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总量t/a
X Y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P1 废气 700 -9 26 15 0.5 20 25 2400 连续 0.005 0.1
表4.2-4 P1#污染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一览表
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 1#排气筒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下风向预测浓度Ca 浓度占标率Pa 下风向预测浓度Ca 浓度占标率Pa
(m) (mg/m3) (%) (mg/m3) (%)
10 1.85E-06 0.00 3.70E-05 0.00
55 1.23E-04 0.01 2.47E-03 0.21
100 1.14E-04 0.01 2.28E-03 0.19
200 1.07E-04 0.01 2.13E-03 0.18
300 9.52E-05 0.01 1.90E-03 0.16
400 7.08E-05 0.01 1.42E-03 0.12
500 5.54E-05 0.01 1.11E-03 0.09
600 4.45E-05 0.00 8.90E-04 0.07
700 3.79E-05 0.00 7.58E-04 0.06
800 3.10E-05 0.00 6.20E-04 0.05
900 2.82E-05 0.00 5.64E-04 0.05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1.23E-04(0.01%) 2.47E-03(0.21%)
最大落地浓度出现距离(m) 55 55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P1排气筒中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1.23E-04mg/m3,占标率为0.01%;非甲烷总烃最大落地浓度为2.47E-03mg/m3,占标率为0.21%。
整体上本项目废气经集气收集处置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技术原则与判据上表预测结果,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三级评价项目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评价,只需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4.2.3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涂粉尘和烘干固化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自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本次环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UV光解设施处理原理:该工艺利用UV紫外线光束照射有机废气,裂解其分子链结构,使有机高分子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利用高能高臭氧UV紫外线光束分解空气中的氧分子产生游离氧,即活性氧,因游离氧所携正负电子不平衡所以需与氧分子结合,进而产生臭氧。臭氧对有机物具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净化设备运用高能UV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使工业废气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再通过排风管道排出室外。利用高能UV光束裂解工业废气中细菌的分子键,破坏细菌的核酸(DNA),再通过臭氧进行氧化反应,彻底达到净化及杀灭细菌的目的。

图4.2-1 UV光解工作原理图
活性炭吸附原理: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的含炭物质, 它具有高度发达的孔隙构造, 活性炭的多孔结构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表面积,能与气体(杂质)充分接触,从而赋予了活性炭所特有的吸附性能,使其非常容易达到吸收收集杂质的目的,活性炭对于低浓度有机物具有较高的吸附效率。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艺分析,在项目建成后投资生产中,噪声主要来源于水帘柜等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根据对同类型企业的类比调查,其所用设备的噪声级见表4.3-1。
表4.3-1 运营期主要生产机械噪声级 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噪声级
1 烤箱 1 60
2 空压机 1 60
3 绞磨机 1 65
4 废气处理设施 1 65
4.3.2声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半自由式声场点源噪声预测模式: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LA——因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dB(A)。
其中,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根据同类项目经验值,取墙体隔声量15dB(A)计算。
(2)多个声压级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Leq预测采用多个声压级不同声音的叠加模式:

式中:L——总噪声值,单位dB。
L1、L2、L3——各不同声源的噪声值。
(3)针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测,其结果列表4.3-2。
表4.3-2 噪声预测结果
噪声源名称 台数 噪声级 位置 墙体隔声量 源强在距离厂界、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dB)
N E S W
烤箱 1条 60 室内 15 45.0 41.3 40.1 44.4
空压机 1台 60 室内 15 39.0 35.4 41.5 39.4
绞磨机 1台 65 室内 15 46.4 39.2 35.4 39.4
废气处理设施 1台 65 室内 15 40.2 35.4 35.1 39.4
所有噪声源在厂界处的叠加 47.6 44.0 45.1 46.0
由表4.3-2可知,运营期各噪声源经衰减后项目厂界均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的噪声排放限值,但为更好的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设备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作业场所与周围建筑存在高差、传播路线上障碍物的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多方面因素,施工噪声的实际大小、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一般略小于预测值。
综上,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职工10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1)一般固废
废纸壳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置。
(2)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3)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危险废物采用专门容器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从事铁木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闽发改备[2021]A080582号)的备案证明(见附件3)。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东岭路1号3号厂房第一层,项目四至为园区内其他厂房。
根据不动产权证侯(房权证)字第1406012号。本项目用地性质规划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20年1-2月)》。2019年1月~2月,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类~Ⅲ类比例为94.4%,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比例为59.4%,同比提高16.7个百分点。各类水质具体比例如下:Ⅰ类占6.3%,Ⅱ类占53.1%,Ⅲ类占35.0%,Ⅳ类占3.5%,Ⅴ类占2.1%,无劣Ⅴ类。12条主要河流中,闽江、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汀江、漳江和东溪等9条河流水质为优,九龙江和木兰溪2条河流水质为良好,龙江水质为轻度污染。143个评价断面中,连城黄坊、南靖洪濑汤坑桥、南靖安后、长泰洛宾、河口、三江口、福清倪浦桥和福清海口桥等8个断面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等。本项目乌龙江为闽江支流,项目乌龙江水环境质量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乌龙江水环境质量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图3.1-1 《2020年1月福州市主要流域水质状况》截图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城市区域现状调查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评价指标为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根据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判断项目所在区域是否属于达标区。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关于2019年12月和1-12月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显示:2019年1-12月,福州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8.6%,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0,在福建省城市中排名第六。闽侯县达标天数比例在99.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3.07。由此可知,福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达到二级标准,闽侯县属于达标区域。
根据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闽侯县县城2021年03月空气质量月报》,对闽侯县进行大气监测的数据来说明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现状,详见图3.1-2网站截图。

图3.1-2 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据县环境监测站公益性常规监测数据统计,2021年03月份我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达到规定的相应功能区标准。
闽侯县2021年03月份县城空气质量SO2、NO2、PM10、CO、O3、PM2.5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24小时均值(其中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水平。
(2)引用资料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3-2018),环境质量现状数据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评价区域达标判定数据采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3-2018)要求。
(3)其他污染物环境环境现状调查
本项目其他环境空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等,根据下文“4.3.3大气环境”章节预测分析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6.1.3三级评价项目,只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规定要求,本评价不对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进行补充检测。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噪声现状,评价单位于2022年1月11日对本项目厂界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点位详见附图,监测结果详见表3.2-2。
表3.2-2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值 单位:LAeq(dB(A))
检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Leq{dB(A)}
昼间 夜间
2022.1.11 声环境噪声 △1# 厂界北侧外1m 58.8 48.9
△2# 厂界西侧外1m 59.8 48.5
△3# 厂界南侧外1m 59.1 48.2
△4# 厂界东侧外1m 59.5 48.3
项目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值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表6-1。
表6-1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P1 烘干固化工序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密闭喷涂房+滤芯回收装置+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后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3.5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10kg/h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pH、SS、BOD5、COD、氨氮 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闽侯县城区统一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限值),即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
声环境 厂界噪声 Leq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①废纸壳属于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③危险废物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管理,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企业应编制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事故的对策与应急方案。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落实报告中的管理和监测计划,规范化排污口;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对监测数据进行档案管理和分析。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