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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发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福州建发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建发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州建发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位于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后村村;属于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971.50m2。项目建设汽车销售展示区和综合服务中心,汽车售后服务,主要为讴歌汽车和三菱汽车的销售和售后的汽车维护维修等,共两座建筑物,两座建筑物分别为综合服务中心1(讴歌品牌汽车)和综合服务中心2(三菱品牌汽车)。在两座建筑物内,分别设两种不同品牌汽车的展示厅和汽车售后的汽车维护维修车间,供汽车维护维修作业。现阶段产能为年维护维修车辆5000辆次。投资额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项目职工人数40人,均不住厂,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生产360天。项目建设日期为2010年11月-2011年11月。
项目2010年10月委托福州环境总公司编制了《福州建发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0年11月8日闽侯生态环境局(原闽侯环境保护局)对《福州建发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建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总 联系电话:13506993218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7802531761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项目厂区内未设置洗车区域,汽车外观清洗委托外单位处理,无废水产生。因此本项目产生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用于周边堆肥,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喷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系物及非甲烷总烃。喷漆工艺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两道玻璃纤维过滤毡过滤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过滤装置再经光氧催化处理后由一根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罗杆空压机及其它维修设备运行时以及汽车发动机调试产生的机械噪声;该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污染主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经隔声、消声、减震、墙体和距离衰减,降低了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废电池、废油化器、制动鼓、刹车片等,该零部件中有废钢铁和废塑料、废电池等,以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水和抽取的废油。废车辆零部件,统一收集,暂存于固废堆场,由车辆保险公司回收。废机油、废柴油,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由尤溪县鑫辉润滑油现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油渣、油桶、废电池,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产生的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不外排。
五、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显示喷漆工段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98~2.16 mg/m3,排放速率为0.018~0.021 kg/h;苯排放浓度为0.020~0.021mg/m3,排放速率为1.87×10-4~2.00×10-4 kg/h;甲苯排放浓度为0.215~0.218mg/m3,排放速率为2.04×10-3~2.08×10-3 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060~0.073 mg/m3,排放速率为5.81×10-4~6.88×10-4 kg/h;苯系物排放浓度为0.311~0.325 mg/m3,排放速率为3.05×10-3~3.11×10-3 kg/h;乙酸乙酯和乙酸丁酯合计排放浓度为0.745~1.24mg/m3,排放速率为6.97×10-3~0.012kg/h。所测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验收执行标准相应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68 mg/m3,苯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019 mg/m3,甲苯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013 mg/m3,二甲苯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047 mg/m3,乙酸乙酯和乙酸丁酯检测结果最大值为0.065 mg/m3,所测污染因子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4相应标准要求。
车间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检测浓度最大值为1.84 mg/m3,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3相应标准要求。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四侧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3、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项目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而后由各车辆的保险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燃料油、废油水等装入专用桶暂存危废间由尤溪县鑫辉润滑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废油渣、擦油纱布、废油漆、废活性炭及废过滤介质等暂存危废间,待一定量后,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及时外运处置。
六、总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