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欢迎光临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电话:13559163829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电话:0591-86395986

手机:18065009525(24小时应急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网址:www.fjzczx.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达路130号大榕树文化创意园5号楼5层

当前位置:首页 >> 项目公示 >> 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于2021年12月23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布斯卡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泥田村142号
建设地点经纬度: E119° 34’55.10″,N26°28’47.16″
建设规模:企业租赁了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车间与仓库进行生产,车间面积2502m2,仓库面积363m2。
生产规模:年可生产硅藻泥、液态壁纸5000吨(其中硅藻泥2500t、液态壁纸2500t)
总投资: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劳动定员:生产职工15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每班工作12小时,单班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 天。
施工安排:2022年1月~2022年3月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布斯卡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孝煜 联系电话:1539205203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吕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液体壁纸生产线设备清洗废水经车间处理设备收集沉淀后(暂存),作为原辅料回用于液体壁纸生产线,不外排。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因此,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办公楼现有的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罗源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单独外排。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依托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办公楼现有的处理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罗源县污水厂。
化粪池工作原理:三格化粪池由相联的三个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联通,主要是利用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重大于一般混合液比重而易于沉淀的原理,粪便在池内经过30天以上的发酵分解,中层粪液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第3池粪液成为优质化肥。化粪池处理工艺流程简单、处理成本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废水可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项目污水依托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的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t/d(180t/a),依托依托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办公楼现有的处理设施处理。根据《年培育、包装金针菇、秀珍菇、杏鲍菇、茶树菇、香菇、木耳、鸡腿菇、滑子菇8000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知,其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t/d(6570t/a),本项目污水仅占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生活污水产生量规模的3.3%,在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办公楼现有的处理设施处理负荷承受范围之内。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生产投料及出料口的粉尘及。
(1)估算模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的技术要求,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估算车间粉尘的下风向轴线最大落地浓度,并计算占标率。粉尘的排放参数见表2.1-1、表2.1-2。
表2.1-1有组织废气排放估算模式取值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源强(kg/h) 排气高度(m) 烟囱出口温度
(℃) 烟囱内径(m) 烟气排放量(m3/h) 排放
工况 地形 C0i
(mg/m3)
生产车间 粉尘 0.555 15 20 0.6 5000 间歇 简单 0.8
表2.1-2废气无组织正常排放估算模式选用的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排放源强(kg/h) 面源长度
(m) 面源宽度
(m) 面源初始排
放高度(m) 排放
工况 地形 C0i
(mg/m3)
生产车间 粉尘 0.138 62.5 19 0 间歇 简单 0.8
(2)预测结果统计
表2.1-3预测结果统计一览表 单位:mg/m3
污染源 污染物 正常排放 非正常排放 最大落地浓度距离
(m)
最大落地
浓度(mg/m3) 最大占
标率(%) 最大落地
浓度(mg/m3) 最大占
标率(%)
生产车间
有组织 粉尘 0.004755 0.53 0.04729 5.25 243
生产车间
无组织 粉尘 0.03955 4.39 / / 296
根据估算模式估算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间,粉尘有组织正常排放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53%,最大落地浓度为0.004755mg/m3,无组织废气正常排放最大占标率分别为4.39%,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3955mg/m3,均低于相关质量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事故排放粉尘最大占标率为5.25%。
因此,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但为减小废气事故排放对周边的影响,建设单位仍应加强对车间生产的管理。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定义,采用推荐模式中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软件进行预测,颗粒物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0m,本项目无超标点,因此项目厂界外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根据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凡不通过排气筒或通过15m高度以下排气筒的有害气体排放,均属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有害气体进入呼吸大气层时,其浓度超过GB3095与TJ36规定的居住区浓度限值,则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的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颗粒物无浓度超标点,不属于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情况。
同时参考《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10.2.2.2章计算确定卫生防护距离技术要点”章节相关内容:在污染源所有影响区域范围内,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浓度如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包括厂区内、厂界、厂界外,则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如在厂区内就满足GB3096及TJ36要求,可不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综上所述,本评价认为,项目不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1)运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半自由式声场点源噪声预测模式:

式中:LA(r)——距声源r处的A声级,dB(A);
LA(r0)——参考位置r0处的A声级,dB(A);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的距离,m;
△LA——因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dB(A)。
其中,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量。根据同类项目经验值,取墙体隔声量15dB(A)计算。
(2)多个声压级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Leq预测采用多个声压级不同声音的叠加模式:

式中:L——总噪声值,单位dB。
L1、L2、L3——各不同声源的噪声值。
(3)针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预测,其结果列表3.1-1。
表3.1-1 噪声预测结果
噪声源名称 台数 噪声级 位置 墙体隔声量 源强在距离厂界、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dB)
N E
全自动生产线 1 70~85 室外 10 53.0 59.4
高速搅拌机 1 75~80 室内 15 58.0 54.4
高速搅拌机 1 75~80 室内 15 57.1 56.3
半自动灌装机 1 60~70 室内 15 58.6 54.3
高速混合机 1 70~75 室内 10 53.6 52.1
多功能粉体搅拌生产线 6 75~80 室内 10 54.2 53.6
布袋除尘机 1 70~75 室内 10 51.4 54.7
低速搅拌机 1 70~75 室内 15 54.8 55.4
所有噪声源在厂界处的叠加 52.6 53.1
由表3.1-1可知,运营期各噪声源经衰减后项目厂界均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但为更好的保证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营期间应加强设备的管理,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作业场所与周围建筑存在高差、传播路线上障碍物的遮挡、每天的作业时间不连续等多方面因素,施工噪声的实际大小、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一般略小于预测值。
综上,本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包装箱、收集粉尘等,其中废包装袋、包装箱可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2)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洗罐废水沉渣、滤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的相关要求在厂区临时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废物均经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本项目为硅藻泥生产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同时,项目已取得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用地及禁止用地之列。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罗源县松山镇泥田村西湾142号,该地区属于罗源开发区北工业区,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根据《福建省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本项目所在位置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性质符合规划。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规划选址为罗罗源县松山镇泥田村西湾142号,该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符合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其建设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合理的。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起步溪,本评价引用罗源县人民政府公开的《罗源县流域水环境2020年上半年质量通报》(2020年8月4日,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xjwz/zwgk/zfxxgkzdgz/hjbh/wrfz/202008/t20200804_3402030.htm)中对起步溪断面水质状况数据,根据数据可知,项目周边水域起步溪水质现状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Ⅳ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属于达标区。

图5.3-1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1)达标区判定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5月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福州市5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μg/m³、21μg/m³、41μg/m³和21μg/m³,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为0.9mg/m3和130μg/m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00%,综合指数2.85。罗源县综合指数为2.32,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综上所述,判定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大气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引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2021年11月30日环境质量通报报表,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罗源县空气质量指数监测结果公示表(2021.11.30)》,2021年11月30日,罗源县空气质量指数(AQI)为40;其中罗源一中AQI=43;优;罗源环保局AQI=37;优;滨海新城三中AQI=46;优。

图5.3-2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截图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噪声现状,评价单位于2021年12月8日对本项目厂界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详见表3.1-4。
表3.1-4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值 单位:LAeq(dB(A))
检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Leq{dB(A)}
昼间 夜间
2021.12.8 声环境噪声 △1# 厂界外1m 53.1 45.4
△2# 厂界外1m 56.7 46.1
项目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值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关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应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见表6-1。
表6-1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排气筒 颗粒物 集气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 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生产时相对车间封闭
生活污水 pH、SS、BOD5、COD、氨氮 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NH3-N≤45mg/L)
生产废水 / 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验收落实措施情况
声环境 生产设备 等效A声级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电磁辐射 不涉及
固体废物 ①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灰钙粉、方解石粉、滑石粉、硅藻土、等粉料的废包装袋、收集粉尘。其中废包装袋可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②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洗罐废水沉渣、滤渣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的相关要求在厂区临时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不涉及
生态保护措施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管理,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企业应编制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制定突发事故的对策与应急方案。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①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
②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工作计划;
③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④日常生产中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