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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活塞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表于2019年04月18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摩托车活塞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摩托车活塞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双岳项目区同裕路28号。本项目原厂区厂房等共计11038m2,形成年新增300万件摩托车活塞生产能力。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经信备[2018]J030111号)的批复(见附件5)。主要从事摩托车活塞生产与销售,年产300万件摩托车活塞。本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单班制,每班8小时。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生产职工100人,其中住厂30人,不住厂70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汇美的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明宝        电话:13706932596

邮箱:6911254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边水域索溪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2017年度宁德市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宁德全市主要河流中17个国、省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总体较好。断面功能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其中参与评价的14个省控断面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100%,与上年持平,Ⅰ类~Ⅱ类水质占85.7%,与上年持平。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为索溪及索溪支流兰田溪,属于Ⅲ类水质功能区,由此可知项目周边水环境水质良好,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8.08m3/d,即2424t/a。根据项目区特点且本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则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②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排放量为0.9t/d,即270t/a。超声波清洗水经隔油池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后排入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宁德市环境监测站发布的《2018年第3季度宁德市环境质量状况》(网址:http://www.ndepb.gov.cn/cms/www2/www.ningdehbj.gov.cn/DD117A6F09E250AE10A7B6F2337F6CEE/2018-03-05/EC415BA8CBD6096C62213CF5910F9C40.html)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在运营期间将产生①本项目铝锭熔化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的“熔化炉—金属熔化炉”的二级标准限值;铝锭熔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②智能加工工序将产生颗粒物,经移动式袋式除尘器收集,部分逸散颗粒物呈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2)声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评价单位于2019年3月12日对本项目厂界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可知,本项目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因此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数控车床、钻床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一般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1)生产固废

根据工艺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工件、金属边角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不合格工件、金属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熔化工序原料用量。

(2)熔炼废渣

本项目熔铝清渣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熔炼废渣,本项目熔炼废渣产生量为2t/a,熔炼废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3)废切削液

本项目智能加工制造过程使用切削液将产生一定量的废切削液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HW08危废代码:900-209-08),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废切削液产生量约2.7t/a。

(4)隔油池沉渣

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工序设有隔油池去除工件表面残留的金属碎屑和油污,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隔油池的沉渣,沉渣产生量为1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废(HW08危废代码:900-210-08),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加盖容器,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5)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从事摩托车活塞的生产和销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检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目录中的项目。

其建设内容已获得福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经信备[2018]J030111号)的批复(见附件5)。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安市赛岐经济开发区小留工业园区,项目西侧为山地,南侧紧邻康华五洲电子医疗仪器厂,东侧为闽都机电其余厂房,东北侧360m为桥洋村,项目北侧为园区道路,东侧180m为104国道,交通便利。

本项目已取得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权证书(闽(2015)福鼎市不动产权第0000226号,附件3)。根据福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许可证(地字第350982201520022号,(附件4),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选址合理。

2、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双岳项目区D-5地块,项目组成主要是生产车间、仓库、加工车间。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图(图4.3-1),污染源较集中的生产车间布设于厂区下风向,原料车间紧靠生产车间,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从整体上看,厂区内生产区域功能划分明确,同时便于物流运输。总体上分析,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2、与福鼎市双岳项目区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福鼎市双岳项目区D-5地块,根据《闽浙边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可知,福鼎市双岳项目区重点功能定位为以发展汽摩配件、机械制造、文教办公用品制造、高新技术产业、食品饮料制造产业为主。本项目年产300万件摩托车活塞,属于汽摩配件,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福鼎市双岳项目区产业布局规划。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福鼎市双岳项目区规划

六、环境保护措施及环保竣工验收

本项目新增的环保措施包括废水治理措施、废气处理措施、噪声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等。本项目环保投资65万,占总投资4500万元的1.44%,则本项目环保措施及竣工验收详见表1。

表1  项目环保竣工验收一览表

时期 类别 项目 治理效果
运营期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 超声波清洗水经隔油池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后排入福鼎市双岳项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 有组织 铝锭熔化工序颗粒物 铝锭熔化工序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的“熔化炉—金属熔化炉”的二级标准限值。
无组织 智能加工工序颗粒物 车间通风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 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 生产固废 设置收集装置,其中不合格工件、金属边角料全部回用于熔化工序原料用量。 验收措施落实情况
一般工业固废 熔炼废渣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废 废切削液、隔油池沉渣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生活垃圾 收集容器、垃圾桶

七、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附件:摩托车活塞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