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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日用陶瓷生产项目 第二次公示

发表于2019年03月26日 发布在:项目公示 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大圣日用陶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大圣日用陶瓷生产项目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占地面积128594.78m2,总建筑面积100307.23m2,建设高档日用陶瓷生产线20条,年产高档日用陶瓷3000万件。建设工期:2019年12月~2021年12月,共24个月。

本项目主要由三栋多层厂房及三栋多层宿舍楼组成的建筑。

日用陶瓷产品属于一般的消费性必须品,随着国内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资充裕对生活消费性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据调查高档现代家庭精品陶瓷餐具、高星级饭店、酒店、宾馆陶瓷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大田县得天独厚,被誉为“闽中宝库”,是福建省主要矿产地之一。福建大圣瓷业有限公司在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投资建设“大圣日用陶瓷生产项目”,设计年产高档日用陶瓷3000万件。其建设内容已获得大田县发展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7]G12095号)的批复(见附件3)。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大圣瓷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电话:15859834114

邮箱:69112545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现状良好。

项目周边最近的水体主要为建成溪,根据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建成溪水质可以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指标要求。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监测点位的SO2、NO2、PM10、CO浓度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该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

①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工程地处城区,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有汽车运输、装卸等,主要是来自施工期间材料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均会产生TSP;另外,运输车辆行驶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措施如下:

1.施工时间合理安排,适当洒水抑尘。

2.运输车量配置防洒装备加蓬加盖,装卸前冲洗,转载不宜过满并控制车速。

3.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物料堆场,合理安排堆放位置,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必要时加盖蓬布。

4.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②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敏感点的大气污染影响较小。

(2)水环境:

①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附近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收集后直接排入城市市政污水处理系统中,不会形成集中的施工生活污水排放,不会对水体造成较大影响。项目施工期间,设置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生产废水通过处理后洒水抑尘、浇洒路面。

②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附近的水体为建成溪。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山体植被、菜地、农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自行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

①施工期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由于厂区周围敏感点很少,居住人口不多,工程生产噪声影响不大,经采取下述措施后,可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影响。

(1)噪声区域与其它生产区域完全隔开,将噪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2)设置能观察生产的操作值班室,避免工人连续 8h长期在高噪声区域工作。

(3)建筑上采用吸音材料进行处理(消声量可达 8~15dB)。

(4)各大型风机均有高效消声器(消声量可达 10~30dB)。

(5)锅炉间动力消耗较大的鼓风机、引风机及水泵等布置在底层平面,上述各设备采用防振基础,送风机进口布置在车间高位,送风机进风管加装消声器,送风机出口加装波形补偿器防止噪声传播。引风机布置在车间外的单层引风机房内。为了减少锅炉启动时的蒸汽排空噪声,在锅炉过热器放空管上加装排汽消声器。

(6)其它设备尽量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

(7)尽量采取自动化生产,远程操作等手段,减少工人与噪声源的接触。

(8)建筑上尽量采取吸音处理。在总图布置上考虑减少噪声对办公区生活区等环境的影响,留出一定的防护距离。

②运营期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因此项目区按2类标准,区域的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

3、总结论:

本项目位于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建成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现状环境质量较好,环境有容量。本项目运营期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是总体影响较小,并且采取了确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后,能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在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的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真正实施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所造成的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意见发表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从2019年3月26日至4月16日。

 

 

福建大圣瓷业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