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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我司已委托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完成《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根据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根据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南平市长沙工业园区华闽工业园,属于扩建项目,在原有厂房内新增设备,由年产300万只活塞销生产线,扩建为年产1500万只活塞销生产线,新增1200万只活塞销生产线;建设周期为总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10日。
项目2013年12月委托厦门新绿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月2日福建省南平市环境保护局对《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2017年9月30日南平市环保局以《关于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对项目做出验收意见;2017年10月项目扩建并委托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12月20日南平市环境保护局以南环保审函[2017]121号对《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活塞销产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意见。
项目环评、设计阶段预安装2台气氛多用炉,现仅完成1#气氛多用炉的安装与调试,2#气氛多用炉未安装;本次验收范围为扩建工程的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和辅助工程等(不含2#气氛多用炉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17720708110
三、监测报告编辑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致诚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秦 联系电话:17750421792
四、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环评报告表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建设各项环保设施。
1、废水:本扩建项目依托原有的厂房,通过设备的增加及技术的改造来达到增产的目的。且项目员工人数不变,仅改变了工作制度,增加了工作时间,不新增生产、生活废水。
扩建前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工车间地面冲洗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依托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酸碱、磷化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并回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项目目前仅安装有1台气氛多用炉,2#气氛多用炉尚未安装;项目废气主要为气氛多用炉热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工件加工前后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热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多用炉配套的集气设备收集后由15m烟囱排入高空。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噪声主要为端面磨、无心磨、外倒角、超精磨和热处理工序过程的设备噪声。项目将高噪声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经墙体和距离衰减,降低了噪声对厂界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废料和生活垃圾。
项目本次扩建无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垃圾,主要固体废物为热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次品、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次品,经收集检测后,部分回用;部分不可回用的残次品,外售给废品公司处理。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磨削废液,磨削废渣(危险危废代码为:HW08,900-006-09),统一收集后暂存于集团公司危废间,每年由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废机油(危险危废代码为:HW08,900-214-08)、废淬火油(危险危废代码为:HW08,900-203-08)、废润滑油(危险危废代码为:HW08,900-214-08)、废柴油渣(危险危废代码为:HW08,900-201-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集团公司危废间,由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委托尤溪县鑫辉润滑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五、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根据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酸碱、磷化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气氛多用炉尾气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中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的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北侧边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西侧边界噪声监测值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LAeq≤70dB(A),夜间LAeq≤55dB(A)。
六、总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能执行环保有关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能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要求建设,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管理制度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南平华闽南配活塞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